国际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2024-08-29
国际学院
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2025届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
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细则
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和《关于2024年研究生预推免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实际情况和特殊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组 长:曾传芳、陈派
副组长:张勇
成 员:梁蓉、陈晓洁、梁文屹
秘 书:刘春阳
二、 申报条件
(一) 推免申请人应是经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且在规定学制年限内完成学业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二) 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
1. 前三年外语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算数平均分名列本专业前30。推荐过程中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2. 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及以上,且外语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发展课程算数平均分不低于80分。
3. 语言要求:入学以来,参加法语等级考试(TCF或TEF或DELF)达到B1等级(及以上),或参加大学法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85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60分(及以上),或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参加雅思考试总分达到6分(及以上)。
(四)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五)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六)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七)身心健康,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及格标准和本校体育课教学大纲的及格要求。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及三名以上两校(四川外国语大学及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破格条件及程序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执行。
(九)在校期间,经学校同意到指定的国内外高校交流学习,且其交流学习期间在国内外高校获得的学分可足额冲抵同期在校应修学分的学生,如符合上述条件,具备推免资格。
三、推免名额
学院按照学校下达的推免生名额执行,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次实际推免为3人,根据1:1.5的比例,差额推荐名额为5人。
四、推免程序
(一)申报学生务必仔细阅读《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以及本实施细则。
(二)满足报名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三)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综合能力测评。
(四)学院根据《国际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综合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
(五)学院对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学院师生(包括申请人)可以对任何申请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
(六)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依次递补。排名靠前但自愿放弃推免资格的学生,必须提交书面声明,由学院存留备查。
(七)通过初选并经公示无异议的学生,学院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单》和《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数据库》。上述材料经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审核并签字盖章后,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至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办公室审定。
(八)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产生推免生正式名单,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接受师生监督,公示期根据上级要求确定。
(九)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最终推荐名单汇总表及电子版数据移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负责将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和成绩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十)获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推免服务系统”自行进行网上跟踪、填报、确认复试时间、参与招生单位复试、确认录取等相关工作。
五、监督与复议
学生对推荐结果持有异议,可在学院推荐名单公示期间,申请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复议,程序如下。
(一)申请人填写《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一式两份),并在公示期限内上交到国际大厦1216办公室。
(二)学院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审定申请人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视情况需要可对推荐申请人重新进行考核。
(三)学院遴选工作小组在《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复议申请表》中详细记录复议过程及结论,遴选工作小组组长签字、盖章有效。复议结论应在学院推荐名单上报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告知申请人。
六、资格撤销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一)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
(二)研究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的;
(三)在毕业前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被追究法律责任的;
(四)违反教育部及市教委相关文件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参加全国统考研究生入学考试的;
(五)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
以上情况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相应的处理。
七、其他
(一)学院组建推免生遴选小组要会同相关领域专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对学生提交的科研成果和竞赛获奖进行评价,评价重点聚焦到创新质量和个人贡献;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和到国际组织实习等情况进行核实。对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学院组织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的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二)本实施细则作为学校所下发的《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修订稿)《四川外国语大学研究生推免附加分列表》的具体补充。条款如有冲突,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国际学院将严格按照学校规定和《国际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在推荐名额内进行推荐。《国际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和推荐名单将在本院系网站上公示。
(四)本实施细则由国际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川外国语大学国际学院 2024年8月29日
附件:
国际学院物流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
综合成绩=学业成绩×90%+课外科技活动、学科竞赛、科技创新(含授权专利、公开发表论文等)、文体特长及社会实践活动等×10%(总分100分)
学业成绩=前三学年外语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发展课程算数平均分
注:大三期间赴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学习的同学,直接使用法国斯特拉斯堡大学相应科目20分制换算成100分制的成绩进行学业成绩核算,且与四川外国语大学就读的同学拉通排名。
二、附加分计分方法
附件: 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附加分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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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项目 |
分值 |
限定分1 |
限定分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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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竞赛类 |
全国特等奖 |
40 |
4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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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一等奖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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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二等奖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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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三等奖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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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特等奖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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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一等奖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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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二等奖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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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区、省(市)级三等奖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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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一等奖 |
0.3 |
0.5 (最高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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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二等奖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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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学术类竞赛三等奖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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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类 |
A类成果(第一作者) |
4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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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成果(第一作者)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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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类成果(第一作者) |
20-30 (详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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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非核心类学报等省级期刊(第一作者) |
1 (最多不超过2篇,每篇最高0.5分,最高分不超过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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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类 |
国家级一等结题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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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二等结题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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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三等结题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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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类 |
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
25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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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批准的发明专利第二发明人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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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军服役类 |
参军服役荣立三等功 |
20 |
20 |
20 |
|
参军服役并获“优秀士兵”称号 |
15 |
||||
参军服役 |
10 |
||||
志愿服务类 |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国家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5 |
5 |
5 |
|
服务总时长超过120小时且参加省部级以上重大赛会志愿服务并获评优秀志愿者。(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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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总时长超过80小时 (经学院或学校认可同意)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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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组织实习 |
A类组织1年以上 |
20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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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组织6个月-1年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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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组织3-6个月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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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组织1-3个月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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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组织1年以上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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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组织6个月-1年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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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组织3-6个月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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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类组织1-3个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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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实践奖 |
国家级 |
3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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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项目奖 |
国家级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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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项目奖 |
国家级 |
3 |
说明:
一、关于学术竞赛类:
(一)学术竞赛类应由政府或全国一级学会主办,包含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外研社21世纪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含邀请赛)、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挑战杯”、“三创”赛等。
(二)学院应根据开办专业的学科特点,拟定其他赛事的加分细则。对一般赛事,参照附表学术竞赛类附加分值降档确定,对与专业和学科紧密相关的重大赛事,可参照本表附加分执行,但不得超过本表规定的附加分值。对于“其他学术类竞赛”,学院可自主决定是否加分。
(三)以上各类赛事中获得全国第一名(或捧杯)的,可另加5分。
(四)学术竞赛中同年同一系列赛事取一项的最高分计入,不重复加分;学术竞赛及科研和论文类设最高分限制,不得突破最高分。
二、关于论文和项目类:
(一)表中所列论文类核心期刊文章指在校期间以第一作者和四川外国语大学为署名单位。项目必须结题,论文须正式发表。
(二)论文A类成果(40分):
1.在《中国社会科学》(中英文版)、《中国科学》(中英文版)、《科学通报》(中英文版)等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
2.被SCI、SSCI收录的一区、二区期刊论文(SSCI采用当年ISI发布的《期刊引用报告(JCR)》中的分区标准,SCI采用当年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公布的JCR-SCI期刊分区标准,下同)。
3.被A&HCI收录的期刊论文。
(三)论文B类成果(35分):被SCI、SSCI收录的三区、四区期刊论文。
(四)论文C类成果:
1.在CSSCI来源期刊(不含扩展版)与集刊、CSCD核心库(不含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30分)。
2.在CSSCI来源期刊扩展版、CSCD核心库扩展版来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被工程索引核心版(EI Compendex)收录的期刊论文(25分)。
3.在北图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分)。
(五)学院应根据开办专业的学科特点,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依据学生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及参加项目的级别和重要性,制定学生加分细则,其分值不得高于学校规定限额。对于“其他非核心类学报等省级期刊(第一作者)”,学院可自主决定是否加分。
三、志愿服务时长限我校在读期间完成,并须经学院或学校同意。
四、国际组织:
(一)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国际组织。
(二)A类为全球性国际组织,如联合国(United Nations)及下属机构、世界卫生组织(WHO)、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三)B类为区域性国际组织,如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欧洲联盟(EU)等。
五、社会实践奖、文艺项目奖、体育项目奖各取标志性项目一项计入加分。
六、学术竞赛或项目类若以团队形式获奖,按照以下比例分配相应加分:
(一) 团队共2人,第一人/主持人占60%,第二人占40%。
(二) 团队共3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30%,第三人占20%。
(三) 团队共4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5%,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
(四) 团队共5人,第一人/主持人占50%,第二人占20%,第三人占15%,第四人占10%,第五人占5%。
(五) 团队超过5人,加分只限排名前五。
若团队不分排名,则平均分配相应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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